早高峰兩個小時內,張自忠路路口,4輛違法上路的超標電動車被扣,連現(xiàn)場交警也略有驚訝:“沒想到市民守法意識這么高。”11月1日是超標電動車緩沖期結束后的第一天,違法上路的超標電動車將先被扣車,再處以罰款1000元。記者跟隨交警執(zhí)法發(fā)現(xiàn),超標車禁上路首日,北京市民普遍守法,個別未上牌的騎車人隨身攜帶全套購車材料,僅有極少數(shù)騎車人表示對“開始處罰”的事情一無所知。
早晨8時,地鐵張自忠路站外的十字路口,東城交通支隊東四大隊交警已開展執(zhí)法一個小時。周一早高峰期間,每個紅綠燈周期都有上百輛電動車通過。記者注意觀察了25分鐘,竟然沒一輛車存在問題。好不容易一輛嶄新的、沒上牌的車子從記者面前騎過,民警上前詢問,騎車人立即掏出一個塑料袋,里面裝著合格證和其他購車材料,又打開手機,找到電子發(fā)票。民警看過去,發(fā)現(xiàn)發(fā)票時間就是10月31日,騎車人又在手機上搜索了一下,找到了預約上牌的預約碼。交警看了一眼,立即放行。
東四大隊副大隊長任永杰說,按照規(guī)定,沒上牌的車子需扣車后,由車主帶齊了材料到交通隊說明情況,再取回車子。“這位騎車人所有材料都隨身帶著,人家這是早有準備。”距離執(zhí)法開始的時間已經(jīng)接近一個半小時,只查到了兩輛超標車,任永杰感覺,這個守法率確實挺高的了。
正說著,一輛車型碩大的電動車停在了路口東南角。一眼看上去,這必是超標車無疑。果然,橘色的臨時標識就掛在車頭。來自貴州的騎車人面對交警,一口一個“我沒逆行,我是推著過馬路的”,交警根本插不進話。好不容易打斷了他,才告訴他:“現(xiàn)在沒說逆行的事兒,是你的車,今天不能上路了。”
騎車人似乎對“不能上路”難以理解:“我剛到北京,時間不長,我不知道這個規(guī)矩。”他說,他騎車送桶裝水,根本不關心別的,并不知道超標車禁止上路的事兒。但他的這個辯解理由,顯然說不服交警。車輛被當場暫扣,交警嚴格按照流程完成執(zhí)法程序后,告知騎車人“車輛被暫扣到東四大隊,您需帶齊材料,到大隊接受處罰。”
從7點到9點,張自忠路路口發(fā)現(xiàn)4輛超標車,均被依法處罰。交管局法制處法規(guī)科科長鄒舒介紹說,交管部門已啟動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五類交通違法:“這五類情況分別是過渡期滿后,懸掛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繼續(xù)上道路行駛的;駕駛拼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號牌;駕駛未經(jīng)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以及電動自行車騎行時的其他影響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 根據(jù)警方提供的信息,其中的“拼改裝”主要包括包括加裝、改裝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加裝、改裝車篷、車廂、座位等裝置;拆除或者改動限速處理裝置等。
記者了解到,交管部門已啟動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口頭警告、罰款、扣留電動自行車等方式,綜合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執(zhí)法工作,路面交警將在執(zhí)勤過程中會同治安民警共同執(zhí)法,在重點路口路段、繁華商業(yè)區(qū)、交通樞紐等違法高發(fā)時段點段展開工作,鐵騎交警也將參與到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中。
記者發(fā)現(xiàn),執(zhí)法中,交警看到一些疑似超標的車輛,也會攔下騎車人,核查車輛信息。輸入車牌號之后,交警的執(zhí)法終端后顯示車主信息,車架號等內容,交警屢屢蹲到車子旁邊,仔細查驗各項信息。任永杰副大隊長說,此前已查獲過偽造、變造或使用其他電動車車牌的情況。超標車車主不知從哪里弄來了合法的白色車牌,掛在超標車上魚目混珠。“根據(j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自行車,并通知駕駛人及時接受處理。騎行人將面臨電動自行車依法被扣留,罰款1000元的處罰。”任永杰說。
早高峰兩個小時內,雖然被查到的車子很少,但此時尚未到快遞外賣送貨車的上路高峰,守法形勢還不能過早樂觀。
交管部門再次提示,對于懸掛臨時標識的、拼裝的、不在《電動自行車產(chǎn)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是不能領取白色式樣的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需盡快自行處理;如有出行需求,請及時置換《電動自行車產(chǎn)品目錄》內產(chǎn)品,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攜帶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fā)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和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上牌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