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之下,她把才買了20多天的面包租了出去。
西安市民戴女士今年41歲,家里條件不好,就考取了駕照,想找一份相關(guān)工作貼補家用。6月25日前后,她在網(wǎng)上發(fā)布求職信息,隨后,陜西神龜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打電話讓面試,并一直微信聯(lián)系讓去,6月29日上午,她去了后,提出是想找行政司機的工作,不裝不卸,對方說沒有,只有拉貨的司機,并且分為兩種,一種是專職司機,底薪加提成,工資5000元左右,一種是合作司機,這個不裝車、不卸車,但需要買車,一月收入上萬元。
戴女士說,考慮她是個女的,力氣不行,所以要求一直是不裝卸,對方就鼓動她成為合作司機,貸款買車,每天保底400元工資,貸款月供3000多元,每月還了車貸,還能賺幾千元,“我開始很猶豫,對方就不斷地給我洗腦,說我這年齡,出去不好找工作,主要是這個工作輕松,每天上班是早8時到下午4時30分左右,跑兩趟就行,還對收入有承諾,拉貨賺不來400元,他們會托底,還說讓銀行的人過來,看看我的征信,征信好了就給辦,不通過就不辦,然后刷了我5000元錢。”
戴女士回憶,說是銀行的人,其實是貸款公司的,見面后,很快就說征信沒問題,可以辦,然后各種介紹,她就同意了,又刷了3000元,兩次共8000元錢,算是車輛的首付款。后簽訂了合同,貸款3年,每月還款3868元,沒過幾天,就在三橋提了車,是一輛面包車。”
車提了,公司就介紹工作給她,戴女士說,去了后,說是一個電商平臺的倉庫,將貨物運到各小區(qū)或街邊的商店,貨物都是重物,一車就幾十箱飲料、面粉等,女的根本就干不了,詢問得知,一趟也就100多元錢。覺得自己干不了這活,就聯(lián)系公司,質(zhì)疑和承諾的不一樣。對方安慰讓別急,給安排其他的,然后就讓她申請其他貨運打車平臺,她了解到,那個平臺還是需要裝卸貨物,就表示干不了,這時,對方建議把車租出去??梢詼p少損失。
“我的車在路邊停了好幾天,沒有收入,還要交月供,無奈之下,我接受了他們的建議,把車租了出去,其實是以租代售,每月租金2500元,三年后,車過戶給人家。”7月25日上午,戴女士說,她算了一筆賬,她購車的月供是3800多元,車出租出去,每月只收2500元,剩下的1300多元要讓她承擔(dān),三年后,車還成別人的了,就是說,在這里找工作,錢沒賺上,三年要損失5萬多元。
覺得自己被騙了,戴女士去找公司,公司稱,有合同,可去起訴。
7月25日,華商報記者看到雙方簽訂的新能源同城配送項目協(xié)議,協(xié)議第九條是保障收入的約定,內(nèi)容為,合同期內(nèi),甲方可保證每月不少于26天的貨源調(diào)配,面包車每天流水大約在400-500元左右。
“所有都是套路,先給我畫餅,說工作輕松,然后又誘導(dǎo)我買車,一步步讓我上了道。”提起這事情,戴女士非常懊惱,她說現(xiàn)在都不敢給家里人說這事。
該公司負(fù)責(zé)人張先生說,戴女士的生活壓力大,當(dāng)時選的是合作司機,貸款買車等都是經(jīng)過她同意的,也給她找工作了,有很多種,包括社區(qū)團購送菜等,開始每天賺200多元,熟練了每天400元到600元都沒問題,是她自己挑揀。后來租車也是她提出來的,公司給介紹的熟人,讓她自己聯(lián)系,她把車租出去,肯定有損失,這損失,公司不會承擔(dān),如果有異議,可通過法院起訴。
戴女士現(xiàn)場撥打110報警,很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的民警回過來電話,詢問買車是否自愿?有沒有合同?隨后答復(fù)說,有合同,有承諾,對方介紹工作了,但如果沒有按照承諾來,每天沒有掙到400元錢,就是違反合同條約,屬于民事糾紛或者合同欺詐,建議戴女士拿著合同去法院起訴。
目前,戴女士正在準(zhǔn)確起訴的材料。(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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