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鄉(xiāng)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近日,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對《河北省城鄉(xiāng)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了補助資金三大支持重點,即落實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
落實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對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民辦學校學生由學校按照獲得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國家規(guī)定課程教科書和免費為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對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guī)模較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公用經費補助水平。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中央財政對特崗教師給予工資性補助。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國家統(tǒng)一制定學生營養(yǎng)膳食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省級財政統(tǒng)籌中央獎補資金,根據地方試點開展情況給予獎補。
新修訂的辦法強調,補助經費要建立“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機制,嚴禁將補助經費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支出,不得從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
中央和省級下達的營養(yǎng)改善計劃資金,要全部用于向學生提供等值優(yōu)質的食品,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fā)放,不得用于補貼教職工伙食、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學校食堂的水、電、煤、氣等日常運行費用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
新修訂的辦法明確了資金分配方式和資金管理職責。補助經費按照因素法分配。省級補助經費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義務教育改革發(fā)展實際以及財力狀況適時調整。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共同管理。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